各教学单位:
根据我校《实验技术成果鉴定与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学校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工作。具体要求和有关安排如下:
1、凡2010年立项及2008年立项并尚未鉴定的校级实验技术研究课题,全部完成且在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中得到实际应用的,均可申请进行校级实验技术成果鉴定。
对于2008年立项的实验技术研究课题仍未完成的,今后将不再安排鉴定工作。
2、申请实验技术成果鉴定的课题负责人,需自行下载并填写《长春工业大学实验技术成果 鉴定证书》一式五份(鉴定证书封皮贴在资料袋表面),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
(1)研究成果技术报告一份;
(2)成果实物(包括教材、光盘等,硬件类研究成果由专家组到现场进行检测评审);
(3)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及取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证明材料;
(4)相关的技术图纸、教学文件等。
3、实验技术成果鉴定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,每位课题负责人自述、演示5分钟,
专家提问、检测5-10分钟。
4、实验技术成果鉴定的材料请于2012年6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,由学院统一整理汇总
并报送到实践教学科。具体鉴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联系电话:85716247
附件:《长春工业大学实验技术成果鉴定证书》
教 务 处
2012年5月23日
鉴定证书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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